▲台中市龍井區中華路二段附近,民眾檢舉清晨2點多有改裝車輛飆行而過,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擴大調閱監視器,已鎖定18輛改裝排氣管及車體車輛,通知車主到案說明。(記者林明佑翻攝)


記者林明佑/台中報導

台中市龍井區中華路二段附近,民眾檢舉清晨2點多有改裝車輛飆行而過,轟隆巨響十分擾民清夢,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擴大調閱監視器,比對車輛影像行駛軌跡以車追人,已鎖定18輛改裝排氣管及車體車輛,發現行駛過程有違法違規等行為涉及致生往來車輛之危險駕車者,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同時呼籲駕駛遵守法規,切勿擅自改裝車體,以身試法。


▲為有效防制危險駕車及噪音車輛等違規行為,烏日分局持續規劃每月8至10場次締酒危駕專案勤務。(記者林明佑翻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副分局長洪文宏表示,本案經烏日分局擴大調閱案發地點路段(口)周邊監視器及附近住商家民間監視器,比對車輛影像行駛軌跡以車追人,目前已鎖定18輛改裝排氣管及車體車輛,發現行駛過程有違法違規等行為涉及致生往來車輛之危險駕車者,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如有違法依違反刑法第185條規定涉嫌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強化攔檢改裝及噪音車輛稽查強度,提升見警率,以有效防制危險駕車情事。(記者林明佑翻攝)

洪文宏說,其中有7輛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經查證屬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規定裁處;另有關車輛改裝部分將舉發移送車籍所在地監理機關、噪音部分移請環保機關檢視相關影像後召回檢測。


考量危險駕車好發於深夜時段,為維護台中市安寧秩序並保護用路人安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自1月26日起責由烏日及相鄰之清水分局每日針對民眾經常反應、陳情檢舉及易發生危險駕車路段,規劃執行移動式測速照相及守望稽查取締勤務,並全程開啟警示燈公開執法,提升見警率,以有效防制危險駕車情事。

為有效防制危險駕車及噪音車輛等違規行為,烏日分局持續規劃每月8至10場次締酒危駕專案勤務,配合台中市環境保護局及監理單位執行改裝噪音車稽查工作,強化攔檢改裝及噪音車輛稽查強度,以維護市民公共安全及居住寧靜生活的空間。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提醒民眾,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車輛噪音超過標準者,將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應遵守相關交通法規,勿擅自變更車體或從事危險駕駛行為,同時勿噪音擾民、勿酒後駕車,以維護安全用路環境及住戶安寧。

關鍵字:噪音車 改裝車 烏日分局 中市警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