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近年來常有具備役男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未辦理役男申請出境手續,以致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發生機場境管人員查驗具有役男身分而無法出境的問題,美好的出國計畫就此泡湯。

依據兵役法相關規定,尚未服役之役男若要出國,應於出國日前1個月內,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區公所兵役單位事先申請核准。高雄市政府兵役局提醒:明(104)年元旦4天連假又寒假即將來臨,將有6天春節假期,自明年1月1日起,85年次出生之役男,欲出國旅遊,由於未成年之故,除攜帶上述證件外,尚需家長1人之身分證、印章辦理申請出國核准,上班時間內隨到隨辦。

年滿20歲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並經核准緩徵之役男,為方便申請作業,除向區公所申請方式外,另可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線上申辦」/「國內在學緩徵役男網路申請出國核准」線上申請方式辦理。

另有關役男出國(包括留學、進修或觀光)的相關事宜,兵役局網站(http://mildp.kcg.gov.tw/)「常見問答集」/「兵員徵集問答集」可供查詢。

 

關鍵字:85年次以前役男 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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