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副處長段奇漢前往淨園現勘。(圖/農業局提供)


記者鍾尚軒/高雄報導

有關淨園農場民眾檢舉未妥善照顧動物乙案,接獲民眾檢舉後,動保處立即於7/18前往淨園現勘,持續針對淨園農場列為重點稽查單位,今(23)日下午再次前往淨園就檢舉事項再次稽查。針對民眾檢舉水鹿,實為梅花鹿,該梅花鹿確實有遭修蹄不當之情形;現場羊駝未提供適當照護;未提供展演動物適當休息時間,已請園方進行改善並依法開罰,若限期未改善將連續開罰,屢勸不聽則依法撤照。


▲高雄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副處長段奇漢前往淨園現勘。(圖/農業局提供)

動保處表示,園方飼養動物的缺失,動保處除現場要求盡速改善外,依據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園方須提供符合動物習性與其生理狀態之飼養環境、食物、營養、照護方式及必要之醫療。因此,動保處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第1項第2款裁罰3到15萬元。

本次稽查已要求園方須對動物進行治療及照護,經查看動物皆逐漸恢復,所提供飼料目前皆新鮮乾淨(未生蛆)。未來仍會對持續針對該場進行輔導,並協請專家學者指導,以維該場之動物福利。

關鍵字:高雄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段奇漢 淨園農場 未妥善照顧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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