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努風災造成南投農民損失慘重。(圖/永齡基金會提供)


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

卡努颱風造成南投縣農業災損嚴重,農業部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相關規定,依據災損情形於8月9日公告南投縣仁愛鄉之農產業全部品項、畜牧類之雞、畜禽舍及埔里鎮之木瓜、苦瓜、百香果、絲瓜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的地區與品項,申請期間自8月10日至8月19日止,假日照常受理,縣府籲請受災農民儘速至公所申請。

如果農民因為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原因,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可以在交通或通訊恢復後10天內,再依據相關規定向公所申請,由公所認定後,即可受理。

為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農業部綜合受災地區天氣情況與農作物受損情況,於是日同步公告嚴重受損農作物品項如蔬菜、百香果、桃、百合,採簡化勘查方式,加速辦理救助事宜。

仁愛鄉現金救助品項有農產業全品項、白肉雞、有色肉雞及畜禽舍(含傳統式和水簾式及樓房式) ,現金救助額度依本辦第6條第1項附表辦理。埔里鎮現金救助品項有木瓜每公頃8萬元、百香果每公頃10萬元、絲瓜每公頃4萬6千元、苦瓜每公頃5萬1千元。

現金救助對象應符合本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對於本次受災農民除現金救助外,有復耕、復建資金需求之農民,也有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並加速審查,以協助受災農度過難關。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牧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5條第5項規定情事 (其使用土地不符有關法令規定者,不予低利貸款)。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30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1.29%)。

申請貸款之農民應在辦理期限內,依實際受損情況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次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關鍵字:卡努風災 農損 現金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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