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

雲林縣推三年財改方案,不僅節流,也要開源,三年內至少要增進收益57.65億元;另外,因應104年度資金缺口,除了處分非公用土地,更將刪除五成縣長特別費、撙節加班費(警、消除外)、業務費、獎補助費,停止動支工程發包剩餘款等,可增加縣庫10億1千多萬的運用經費,順利度過眼前難關。

縣長李進勇表示,因應104年度資金缺口,縣府財政自力救濟,各部門共體時艱,擬定具體可行財政改善措施,開源節流,讓縣府員工都可以如期領到薪水,無後顧之憂,全力做好為民服務工作。

李進勇強調,縣府三年財政改善計畫有2個目標,第一為讓縣府長期負債比例於107年降低至45%安全門檻以下,第二為107年起達到縣府財政決算收支平衡,財政缺口不再惡化。

縣府指出,為健全財政,提出「三年財政改善計畫」,包括開源、節流與減債三大項,預計在開源方面,增加課稅收入11.8億,非課稅收入45.85億,至107年要減債15.17億。

在開源方面,將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合理調整稅基、清查各項欠款及未收罰鍰,並且要開徵特別稅,訂定「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處分高鐵特定區、中國醫藥大學市地重劃抵費地,積極辦理斗六社口區段徵收案,帶動地方發展,增加縣庫稅收。

同時檢討無需保留的公有土地,將其釋出,挹注公庫;爭取中央計畫型補助,增進地方建設;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節省人事與行政費;也促請中央儘速完成「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合理分配中央稅收,給予雲林縣應有的生存空間。

縣府也提出減債計畫,設置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加強債限管控、降低債務餘額,並建立債務預警、考評及揭露機制,每年至少強制還本3.5億元,四年將減債15.17億元。

 

關鍵字:雲林縣 財改計畫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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