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縣長對於公勇路拆除案遭曲解召開記者會說明。(圖/記者范家豪)


【亞太新聞網/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市公勇路拆遷議題延燒,屏東縣長潘孟安憂心攸關屏東市重大建設及發展遭到曲解,20日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強調絕對沒有所謂的凌晨強拆民宅,縣府從去年8月起就持續與牴觸戶溝通說明,「如果要強拆民宅去年就拆了,何必要花一年時間溝通?」

潘縣長深痛表示,他尊重議員的言論自由,但他從政20多年的政治生涯,唯一不能踩的紅線就是個人品性及操守,「公勇路的預算居然有人都審核過了、也是出席者,3.4億元中有3.2億元是用在土地徵收及牴觸戶拆遷補償,道路開闢工程僅2千萬元,卻被人質疑他從中獲得好處,對此深感遺憾。」

潘孟安指出,公勇路開闢起因於交通部99年提出因應台鐵高架化屏東火車站的開發辦理變更都市計畫審議,從99年至103年間歷經縣都委員會、內政部都委員會N次審議通過,縣府配合內政部於104年10月15日公告實施,整個過程公開透明。當時火車站在進行站體工程開發時前站封閉,民眾從後站出入,由於交通流量大,縣府還拜託台鐵把原本規劃停車場的預定地拿來開闢臨時通道使用。

潘縣長表示,該案經費原本為1.8億元,因住戶不斷陳情,他認為住戶犧牲原有的居住地方配合國家重大建設,應給予更好的補償,縣府特別召開地價評議委員會審查,徵收補償費因此而增加至3.2億元。他感謝部分住戶配合,24戶牴觸戶中有11戶已於去年9月及今年3月分批拆除。

「有人說縣府在炒作土地,何其沈重」,潘縣長說,屏東縣政府沒有任何一塊土地在其中,更沈重的是還有人說縣府凌晨去拆除,「如果要強行拆除,去年就拆除完畢了,不可能花一年時間溝通,甚至提高徵收價金」,因為他知道鄉親對家園的不捨,所以不斷的和住戶溝通。
潘縣長再次澄清,7月16日是針對3戶同意戶進行拆除,凌晨5點是集結相關人力、交通維護及前置作業準備,8點任務分組編列及與住戶溝通協調時,結果就發生了蔣議員來關切的狀況,早上8:30動工警方都有全程蒐證錄影,絕對沒有凌晨強拆民宅情事。

潘縣長也很遺憾因此案被人把他比喻成某人,但二案是完全不一樣的,很多關心屏東、國家事務的人以訛傳訛,導致事件本末倒置,這是大家所不樂見的。他強調,縣府做的不足之處會虛心檢討,未來公共領域事務如何在屏東的發展及鄉親的權益間取得平衡,創造雙贏,是縣府努力的方向。


▲屏市公勇路拆除示意圖。(圖/記者范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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