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今(23)、明(24)日執行。(圖/警方提供)


記者蔡明智/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為有效防制酒駕事故發生,執行為期3個月「掃除『醉』犯」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至2月28日止,以24小時全天候分散機動巡守方式執行攔檢,展現警方「酒駕零容忍」之執法決心。今(23)、明(24)日除執行內政部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因應寒假期間青少年無照開車、騎乘機車機會增加,再加強規劃執行取締青少年無照駕駛專案。

警方統計自110年12月1日執行「掃除『醉』犯」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至111年1月20日,台中市共取締酒後駕車件數1,113件,其中移送法辦計662人,1月23、24日2天警政署再次指示全國各縣市警察局於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台中市警察局規劃於全市餐廳、KTV、夜店周邊及易發生酒駕之路段,設立多處路檢點。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中市警於寒假期間,即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加強稽查取締青少年無照駕駛專案勤務。(圖/警方提供)

台中市警察局於寒假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規劃加強稽查取締青少年無照駕駛專案勤務,由各分局依據轄區特性分析易有青少年無照駕駛路段及時段,如高中職校園周邊道路及青少年易聚集場所周邊等,強化執法強度,針對疑似無照駕駛之汽、機車加強攔查。

青少年未滿18歲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及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外,並對於汽車所有人(家長)或駕駛人隨車同行者,推定其明知卻未勸阻,逕行認定允許無照駕駛駕車之事實,將一併依同法舉發處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並將當事車輛記違規紀錄1次,另無照駕駛青少年法定監護人(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提醒,優質交通環境需要警方與每位市民共同努力,強化取締酒後駕車、無照駕駛等各項違規僅是手段,目的還是希望能達到提醒、警惕作用,讓民眾能自發性遵守各項交通規則,確保每位用路人的安全。

關鍵字:掃除醉犯 青少年無照駕駛 

分享: 分享至 LINE 分享至 Facebook 分享至 Twitter 分享至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