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警員呼籲民眾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人人有責,做一個守法的好駕駛。(圖╱警方提供)


記者何明弘 / 綜合報導

今(30)日為 新法上路首日,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新城警分局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是否已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懸掛號牌並已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加強執法,並也提醒民眾若欲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年齡須滿14歲以上、不得載人,需戴安全帽,且不可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否則將依法開罰。

新城警方各派出所員警前往轄區人潮聚集處持微型電動二輪車懶人包向民眾解說,告訴鄉親新制上路前所購買之「合格」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於新法施行後「2年內」,依規定領用並懸掛牌照,逾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1條一項一款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當場移置保管,另外針對未經審驗合格車輛未掛牌也將依上述同條款處罰並沒入,員警也叮囑民眾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請務必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規定,若發現有違規行為將依法開罰。

新城警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自今(30)日起,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規定正式上路,請民眾務必注意相關規定並遵守,以免遭取締而受處罰,分局也將持續於轄內舉辦活動或人潮聚集的場合,加強向民眾實施宣導,也呼籲民眾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人人有責,請為了大家及自身安全著想,做一個守法的好駕駛。


關鍵字:微型電動二輪車 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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