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糖公司雲嘉區處暨虎尾糖廠於4月15日舉辦「與檢察官有約」專題演講,邀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臺糖公司政風處副處長陳俊榮蒞臨指導國營企業員工如何避免涉及法律責任及自保方法。【照片:記者張立明編輯】


【亞太新聞/記者張立明/雲林報導】


臺糖公司雲嘉區處暨虎尾糖廠於4月15日舉辦「與檢察官有約」專題演講,邀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臺糖公司政風處副處長陳俊榮蒞臨,講題分別為「國營事業員工法律責任案例研析」、「推動透明化措施展望-併論程序正義」;指導國營企業員工如何避免涉及法律責任及自保方法。

臺糖公司雲嘉區處長兼廠長蘇建元表示,臺糖公司一直以來,致力於提供民眾健康、安心、品質無虞的產品,深信只有「用心」製作,民眾才能真正「安心」使用。只是,雖然專注於本業,面對日新月異的法令規定,一不小心即有觸法之虞,因此,特別邀請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蒞臨專題演講,從法律層面引領同仁深入了解辦理各項業務及工作可能觸及的法律問題,同時,邀請公司政風處陳俊榮副處長以專業人員視角,解析如何藉由推動透明化措施、強化作業流程,降低民眾疑慮,協助公司創造競爭優勢及穩固公司誠信之企業形象。





▲臺糖公司雲嘉區處暨虎尾糖廠於4月15日舉辦「與檢察官有約」專題演講,邀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臺糖公司政風處副處長陳俊榮蒞臨指導國營企業員工如何避免涉及法律責任及自保方法。【照片:記者張立明編輯】


主任檢察官朱啟仁以自身偵辦過的案件為例,解說國營事業員工經辦業務可能觸犯的犯罪類型,其中,以辦理採購案件為大宗,較輕的有過失洩漏底價,嚴重者有圖利、收受賄賂等罪,因此,除極少部分員工故意觸犯刑法外,同仁經辦採購案件,一方面務必依循作業程序,避免不慎過失觸法,另方面,也要遵守廉政倫理規範,避免接受業者所為的饋贈或飲宴應酬,確保依法辦理各項作業,不要誤踩紅線。



▲臺糖公司雲嘉區處暨虎尾糖廠於4月15日舉辦「與檢察官有約」專題演講,邀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臺糖公司政風處副處長陳俊榮蒞臨指導國營企業員工如何避免涉及法律責任及自保方法。【照片:記者張立明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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