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人員於萬丹鄉地處偏僻之鐵皮農舍製毒工廠內執行搜索。(圖/屏東地檢署) 


【亞太新聞網/記者戴英薇/屏東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民國108年11月間接獲情資指出有製毒集團成員涉嫌於屏東縣萬丹鄉某處鐵皮屋農舍涉嫌製毒之情形,旋即指派檢察官鍾佩宇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偵辦。


▲犯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等罪嫌。(圖/屏東地檢署) 

經承辦檢察官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屏東查緝隊(下稱屏東查緝隊)、臺南查緝隊、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隊、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三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及屏東憲兵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專案小組數月縝密蒐證,見時機成熟,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下稱屏東地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後。


▲犯嫌在農舍四周加裝密錄器監視並以高規格防盜設施躲避檢警查緝。(圖/屏東地檢署) 

並於109年2月13日持屏東地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在屏東縣萬丹鄉地處偏僻之鐵皮農舍製毒工廠內執行搜索後,查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毛重約17公斤、第三級毒品(K他命)毛重約1公斤、第四級毒品(麻黃鹼)毛重約45.7公斤、製毒原料(感冒錠)約24公斤、含毒液體約250公斤、製毒工具乙批等物,同時並拘提被告蔡OO、鄭OO、楊OO等3人到案釐清案情。


▲製毒原料(感冒錠)約24公斤、含毒液體約250公斤、製毒工具乙批等物。(圖/屏東地檢署) 

經查,被告蔡OO、鄭OO、楊OO等人,涉嫌在屏東縣萬丹鄉境內,以人煙罕見地處偏僻之鐵皮農舍為掩護,並在農舍四周加裝密錄器監視並以高規格防盜設施躲避檢警查緝,被告蔡OO、鄭OO、楊OO等3人經檢察官訊畢後,認渠3人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製造第二級毒品、同條例第11條第5項之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等罪嫌重大,又渠等所犯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為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渠等有勾串共犯之虞,並於翌(14)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查扣製毒原料(感冒錠)約24公斤。(圖/屏東地檢署)

目前正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世界衛生組織於 2020 年 2 月 11 日將起源自大陸地區武漢之 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肺炎,命名為 COVID-19)」防疫期間,值此防疫總動員的非常時期,屏遞減仍不忘打擊各類型犯罪,不讓罪犯有法律假期,並再度重申將持續全力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及展現執法機關查緝毒品之態度及堅定決心,賡續指揮海巡及警方持續查緝其他共犯及追查金流,全力向上溯源,防杜毒品流竄市面,並斷絕吸毒者任何可能取得毒品之不法管道,俾建立無毒、幸福及安居樂業之社會。 

關鍵字:屏東地檢署 鐵皮農舍 製毒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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