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威鈞╱綜合報導

高鐵苗栗通霄段未設置完整隔音牆,造成沿線居民失眠、焦慮與房屋受損,因此集體提出公害糾紛損害賠償,環保署月前裁決高鐵應賠26名居民新台幣833萬餘元,高鐵表示將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翻案。但城北里居民表示,並不是要高鐵賠多少錢,是要高鐵建「隔音牆」。


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書指出,通霄鎮54位居民指高鐵沒有完整設置隔音、防震設施,導致居民長時間暴露在70分貝以上噪音環境。噪音及震動影響他們工作效率,連帶使得他們記憶力變差、經常焦慮不安,甚至產生失眠及心臟血管疾病,房屋也因長時間震動而龜裂,因此提出公害糾紛損害賠償,向高鐵求償新台幣4200多萬元。不過,高鐵公司表示,高鐵音量監測數據都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對健康及環境安寧應在合理忍受範圍內;此外,其中有34名申請人無法提出實際居住地址證明,認為應駁回。

據環保署裁決書指出,環保署會同苗栗縣府等單位監測,確認高鐵行經通霄鎮城北段時,噪音確實超過管制標準,進而造成附近居民損害,確有施作噪音防制改善工作(隔音門窗)之必要。

環保署裁決委員會認為,居民幾乎是經年累月而且是從白天至深夜遭受噪音侵擾。縱然高鐵該段噪音符合噪音管制法規定,但不能阻卻民法侵權行為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

裁決委員會據申請居民住處與高鐵間距離,請專家以科學方式計算,裁決高鐵沿線300公尺內住戶26人獲賠833萬8000元,是高鐵噪音賠償首例,其餘房屋龜裂等求償則被駁回。這也是高鐵噪音擾民判賠首例。

 

關鍵字:噪音 擾民 判賠833萬 高鐵 要翻案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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