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縣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榮獲行政院評審優等,同時獲得第2組縣市第1名,縣長徐耀昌昨天接受行政院長林全頒獎表揚。

105年行政院辦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評審為優等的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苗栗縣,苗栗是唯一非6都獲此殊榮的縣市。

昨天上午,行政院在1樓禮堂舉辦第15屆推動性別平等「金馨獎」頒獎典禮及交流觀摩會,縣長徐耀昌親自率隊接受行政院長林全的表揚。

苗栗縣在94年開始成立婦女權益促進會,倡議婦女福利、權益及性別平等,103年為強化性別平等概念、消除性別歧視、建構性別友善環境,積極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正式更名為「苗栗縣性別平等促進委員會」,致力推動性別主流化各項內容並設立4個推動小組,每年邀集委員及各局處定期召開2次會議。

徐耀昌上任後,更為重視婦女權益,在105年1月4日調整縣府組織編制,進一步在社會處設立婦女及新住民事務科,設置專人承辦性別平等業務,專責整合推動性別平等政策執行。

徐耀昌非常感謝行政院對苗栗縣性平業務推動成果的肯定,未來整個縣府團隊會更加努力,持續推動各項性別平等政策計畫,積極將其融入各局處的業務,在深度及廣度上更深扎根,強化公私部門性別平等觀念訓練,鼓勵各部門以具體行動規劃性平政策,並對社會大眾宣導性平價值理念,建構性別平等的社會,以落實性別平等的實質目標。
 

關鍵字:性平業務 苗縣 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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