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基市前議長黃景泰涉詐領議會公款等案,八月底被基隆地院重判二十年,地檢署偵辦他涉嫌刁難基市麥金路的甲山林「城上城」大型建案,免費住進甲山林名下的豪宅東方帝景,做為通過建案代價,一日基隆地檢署對黃景泰進行第三波起訴,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及黃景泰。

起訴書指出,經承辦檢察官抽絲剝繭深入追查發現,黃景泰於民國九十九年間,看見甲山林集團在基市麥金路興建大型集合式住宅-「甲山林城上城」建案,預售成績斐然,建商如因故停工,將承擔鉅額違約賠償及利息耗損,認機不可失,藉故施壓建商以伺機索賄,以建案工地違章樣品屋未拆除、水土保持計畫未經核准即開工等理由,發函要求基市府勒令建商停工,而建案工地曾發生邊坡崩塌意外,市府要求甲山林公司應將麥金路三民里國宅旁危石清除,以維護施工安全。

甲山林公司為免將來無法取得使用執照,造成延遲交屋,申請防災整治水土保持計畫,但因無法與三民里住戶達成搬遷補償協議,導致工程延宕,祝文宇見上開建案頻遭刁難,有待黃景泰利用議長權勢,從中護航以確保建案順利進行,於是透過關姓友人居中介紹與黃景泰餐敘密商,黃景泰向祝文宇暗示有意居住甲山林集團興建銷售的「東方帝景」大樓,祝文宇基於行賄之故意,以代為支付租金,為黃景泰承租「東方帝景」大樓房屋,提供免費居住方式,向黃景泰行賄,黃景泰則代為協調三民里里民搬遷事宜,黃景泰因而獲得無償居住、免付租金的不當利益,共計達一百零四萬四千元。

檢察官並請法院審酌被告黃景泰,時任基隆市議會議長,明知對於質詢、審議、監督及處理人民陳情事項等職務上行為,本應不忮不求,恪盡民意代表職責,才不負選民之託,竟憑藉職務之便,假借名義圖私利,向建商索求賄賂,而收受共計七百多萬的賄賂,實有負人民所望,敗壞政風,嚴重傷害公職人員廉潔形象,偵辦過程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以示儆懲。

關鍵字:涉嫌 建商 索賄 黃景泰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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