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基隆報導

基市前議長黃景泰涉嫌教唆基市府公務員,違背法令圖利建商興建樣品屋案,以及非法收受政治獻金案,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縝密蒐證後,於二日偵查終結,針對黃景泰及趨承配合的市府公務員林柏樹、粘世孟、黃國杰及陳佩宜等四人,一併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被告黃景泰時任議長,未忠於民眾所託,竟濫用議長職務及權勢,施壓被告林柏樹、粘世孟、黃國杰等人,讓他們明知逾越法令而不依法行政,對於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的開發行為,未善盡事前監督、審查之責,竟屈從權勢,以默許、放水方式相互協力,達成被告黃景泰的託付,而准予建商免除水土保持計畫申請及施作的義務,嚴重危害山坡地水土保持功能及水源涵養,因此直接圖利建商可計數的財產上不法利益,至少八十六萬七千四百九十四元,造成的危害可觀,且敗壞官箴,且被告都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

另外,被告陳佩宜於前年十月開始到職,負責水保相關業務,平常業務的處理都受科長即被告林柏樹的監督、指導,被告陳佩宜的簽註意見,受被告林柏樹的指示,簽註內容亦經被告林柏樹事後修改,被告陳佩宜固明知本件依法應提水土保持計畫申請,然為服從長官的指示,始配合為圖利的犯行,審酌犯後態度、犯罪情節等情狀,請從輕量刑。

檢察官指出,被告黃景泰所為觸犯刑法、貪污治罪條例教唆圖利等罪嫌。被告林柏樹、粘世孟、黃國杰、陳佩宜所為,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被告林柏樹尚涉犯刑法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嫌,其變造公文書的低度行為,為行使變造公文書的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被告林柏樹、粘世孟、黃國杰、陳佩宜就所犯圖利罪嫌,相互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林柏樹為圖利建商而刪除簽辦公文的內容,是同一行為觸犯前揭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重圖利罪處斷。

政治獻金法部分,被告黃景泰觸犯政治獻金法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嫌。其收受的政治獻金,依同法規定沒收;如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關鍵字:黃景泰 涉關說案 圖利罪 起訴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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