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召開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第1次程序委員會,由召集人台南市議會李全教議長主持。(記者杜龍一攝)

 

記者杜龍一/南市報導

台南市議會召開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第1次程序委員會,由召集人台南市議會李全教議長主持,委員台南市議員許至椿、議員杜素吟、議員林燕祝、議員盧崑福、議員謝財旺等台南市議員出席,會中討論列入本次大會審議之市府提案。結論如下:

一、有關103年度20件墊付款追認案,針對有無三位召集人簽名並送台南市議會議長簽核,以及台南市議會議長簽核權有無經大會授權,請幕僚單位三天內提出回覆。

二、財經2、3號土地出售案,因涉及百姓觀感,經本委員會討論,同意台南市政府撤案。

三、民政1號及保安1、2號等墊付款案,雖經台南市政府來文撤案,但因攸關民眾權益,經本委員會討論,不准予撤案,並排入大會議程討論。

四、 有關台南市政府提案共計11案,民政1案、財經3案、教育2案、保安2案、法規3案,除財經2號案及財經3號案同意台南市政府撤案外,其餘提請大會審議。

 

 

關鍵字:台南市議會 程序 委員會 結論 亞太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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