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跨境毒品犯罪對策之探討
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理事李修安博士

壹、前言
多半犯罪是由來已久之傳統型犯罪,但是隨著現代化發展,高科技發展的結果及物質心靈生活提升,使得人民與人民之間、地區與地區、國家與國家、各洲與各洲、南、北半球之間的距離愈來愈近,顯示地球村概念已成形,兩岸之間的犯罪也是此種現象,就以毒品犯罪為例,臺灣雖然不是主要的非法毒品栽培地或生產者,但非法吸食海洛因、安非他命及K他命等毒品之危害,仍然是相當嚴重的社會問題。以往,安非他命主要是在臺灣生產,由於警方大力掃蕩以及毒品交易的市場變化,已迫使毒品生產者將生產設施移至大陸本地。以2016年臺灣緝獲的海洛因,其中約40%來自大陸地區,其餘分別來自香港、泰國、緬甸和其它不明地區。同年查獲安非他命,其中亦有約60%以上貨源來自大陸本地。至於其它類毒品緝獲量也是達到空前的最高紀錄,其中主要是MDMA(俗稱快樂丸),大都經由中國大陸本地走私來台。因此,如何進一步強化海峽兩岸刑事司法互助與合作,共同打擊犯罪,以遏阻諸毒品走私進出臺灣及大陸地區,乃是探討之重點。

貳、防治跨境毒品犯罪之對策
一、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
行政院於2017年提出「新世代反毒策略」,計四年(2017-2020)投入100億經費,透過阻絕毒品製毒原料於境外、減少吸食者健康受損、減少吸食者觸犯其他犯罪機會、強力查緝製造販賣運輸毒品,降低毒品需求及抑制毒品供給。有別於以往以「量」為目標之查緝方式,新世代反毒策略是以「人」為中心追緝毒品源頭,以「量」為目標消弭毒品,警察機關任務目標如下:
降低需求抑制供給,遏制毒品新生人口。
加強打擊毒品犯罪,強化人民安全感受。
全國毒品圖像建立,減少毒品人口黑數。
查量為劍追人為網,全面強化掃毒能量。
二、警察機關具體有效毒品查緝作為
(一)分析國內緝毒網絡
應針對轄區查獲各類毒品犯罪案件積極追查上游來源,分析相關犯嫌個人資料、使用電話號碼等情資,剖繪轄內販毒網絡圖像,確實掌握社區中、小盤販毒不法分子,強力掃蕩。
(二)強化檢警合作機制
1、鎖定重點對象,檢警共同查緝:依據毒品犯罪網絡圖像,溯源追查重大毒品案件上游,並配合地檢署緝毒專責組指揮偵辦,澈底掃蕩毒品犯罪集團之核心成員。
2、針對重點案類強化查緝作為:針對製造、運輸、販賣及意圖販賣而持有等4類關鍵績效指標重點毒品案類加強蒐證,與檢察官積極溝通,提升羈押率並落實案件向上溯源,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偵辦,管制案件辦理情形。
3、提升製毒工廠打擊力道:分析轄區內查獲毒品案件,查扣毒品來源地雖多以境外走私為主,惟「安非他命」係以國內製造、流通比例較高,為澈底根絕國內製毒工廠,應以該類工廠作為重點查緝對象,同時結合「偏鄉緝毒」相關行動,積極防堵是類犯罪。
(三)整合邊境查緝資源
1、如查獲夾帶走私毒品案件之分析夾帶方式(綑綁於身體、快遞郵包、貨櫃等)、來源地、目的地等,掌握走私毒品犯罪現況與態樣,必要時得洽請刑事警察局毒品查緝中心協調支援共同偵辦,強化打擊作為。
2、依據「警察機關強化邊境(港區及沿海)查緝毒品工作執行計畫」,動員轄內有漁港之各分駐(派出)所警力,積極蒐報不法情資,並與海巡、關務等機關加強合作,共同防堵不法分子利用船筏走私毒品入境。
(四)提升境外緝毒能量
1、分析歷來偵破毒品案件,發現有毒品來源疑似係透過運輸工具走私毒品入境者,應指派專人偵辦,向上溯源追查毒品犯罪集團幕後主嫌及金主。
2、經蒐報有境外毒品走私案件具體情資時,應設法破除「在地化」限制,必要時得洽請刑事警察局毒品查緝中心協調支援偵辦單位。
(五)規劃同步掃蕩毒品專案工作
1、全國性實施:警政署綜整各警察機關查緝毒品狀況,並因應毒品犯罪趨勢,配合全國同步執行掃蕩毒品專案工作。
2、地區性實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依轄區治安特性,主動協調轄區地方法院檢察署,規劃地區性同步掃蕩毒品專案工作。

參、反毒防治作為
近年來,工商現代化及經濟快速成長,社會型態急速變遷,家庭結構解組,人際關係疏離,導致國內吸毒人口急速擴增且有年輕化、校園化、普遍化的趨勢,嚴重威脅社會安全。而毒品問題被稱為是臺灣治安毒瘤之一,因此近年來均強力執法,積極查緝毒品,以阻斷毒品來源。自1994年6月3日臺灣召開第一次全國反毒會議起,宣示和全民一起向毒品宣戰,強調以標本兼治之反毒策略,從減少需求及斷絕供給下手,並由相關機關就緝毒、拒毒、戒毒等三方面作為全力執行,茲將作為陳述如下:
一、緝毒、拒毒、戒毒作為
2004年起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其相關子法之大幅修正及訂定施行,緝毒工作建構更完善的法制規範,應在此法制架構下貫徹執行,並擴大國際及兩岸查緝合作,務求杜絕毒品走私及販賣管道,嚴懲不法之徒。另結合各界力量,擴大反毒預防犯罪宣導,並針對毒害之高危險群,擬定有效之輔導措施,俾能早期防治。對已是毒癮患者則應施以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處遇程式,輔以社區處遇和親情之規勸,配合其阻斷動力,協助其接受強制治療,以脫離毒害。
二、增列防毒策略
面對全球化藥物濫用及複雜化趨勢之挑戰,為防微杜漸,建立遠離毒害健康社會,自2006年起實施反毒新策略,由原斷絕供給,降低需求調整為首重降低需求,平衡抑制供需,並將反毒戰略警戒線推展至防治毒品監測作業,期從毒品防治最上游之反毒情資蒐集、原料藥管控及加強國際反毒策略聯盟之精進作為,進而與拒毒、緝毒、戒毒三大反毒區塊彼此連結、分進合擊,共同全力阻絕毒品之危害。藉由加強藥物濫用的通報、檢驗、分析、毒性評估等重要資訊的蒐集來逐步建構本土的藥物濫用基礎資料庫,輔以健全先驅化學工業原料管控措施,強化毒品源頭的原料藥管理,配合藥品施用管控與早期預警機制,加強區域反毒策略聯盟,加強反毒基礎資源、與外國建立區域的反毒聯盟、交換情資,以發揮新興毒品的預警功能,期能防制兩岸毒品犯罪與防制成效。另為更有效遏止毒品氾濫,並召開毒品防制會報,藉以發揮反毒之整體統合力量。

肆、結論
具體而言,目前世界各國在防制毒品犯罪的對策,大約可以分成兩大主軸。其一是跨境組織犯罪法制的建立,這部分須透過各國分別建置實體法律或進行舊有法律的現代化來達成,目前世界各主要國家皆已完成毒品犯罪以及相當組織犯罪立法。其二是透過國際合作來打擊毒品走私犯罪,包括互相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以及建立國際情報管道。目前臺灣在法制的建立上經過多年的努力已漸趨完備,除了針對毒品犯罪防制條例外,也已經對組織犯罪、洗錢、證人保護、通訊監察、槍砲彈藥刀械以及被害人保護等相關配套法規進行立法實施和推動。惟在國際司法互助與國際警務合作打擊組織犯罪的相關工作方面,面臨到較大的困難和挑戰,這也是未來臺灣必須持續突破的重點,應當破除國際政治現實、境界藩籬及主權迷思,以推動實質的相互刑事司法互助為目標,方能有效防制跨境毒品犯罪的蔓延與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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